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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空调第一次用不制冷  商家称是房子温度太高

2017-08-23 10:35:36 来源:福建法治报

经调解商家为消费者更换新空调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23日讯  夏日炎炎,空调成了消暑解热的“香饽饽”,但随之而来的投诉问题也不少。近日,福清市民陈女士买了台新空调,不曾想第一次使用却出现不制冷现象,可售后人员竟把不制冷的原因归结于她家的房间太热。

据陈女士介绍,一个月前,福清某电器商场有促销活动,她在导购员的推荐下购买了一台价值3199元的品牌空调。空调安装后,她并未马上使用。

“直到近日,我第一次使用空调,发现启动一个多小时还没有明显的制冷效果。”陈女士说,随后她立即联系商家要求保修,售后人员到现场检查后却表示空调运转正常,制冷效果不好是由于房间在顶层,温度高导致的,不予处理。

“即使房子在顶层,温度会偏高,但也不至于不制冷。”对此,陈女士认为不制冷是空调的质量问题,要求商家换货,但商家一直推脱。在多次沟通无果的情况下,陈女士向福清市市场监管局投诉。

接到投诉后,福清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立即联系双方了解情况,陈女士出示了购买发票、保修卡等凭证。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经调解,商家为陈女士更换了一台同型号的新空调。

消费提醒

消费者购买空调前要多比较,选购技术成熟、厂家售后网络完善的品牌商品,尽量到信誉度高的商场、连锁店购买。选购时要货比三家,认清产品合格证,保存好产品保修卡,同时向商家索要相关发票,发票上要详细注明所购产品的规格等信息,以便维权。修空调时要选择正规的维修店,建议从厂家官方网站查找售后维修店,也可到具有固定经营地址和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的维修店进行维修。

(本报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余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