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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在外致案件无法执行到位 冻结支付宝账户执结16年老案

2017-12-05 09:05:34 来源:福建法治报

法院:冻结网上支付账户是解决“执行难”一大创新举措

【基本案情】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5日讯  方某权系莆田城厢区华亭镇后枫村村民,1996年起,方某权陆续向原莆田县华亭后枫饲料厂购买饲料,拖欠货款9万多元。后经多次催讨,方某权仍欠该厂88269.3元货款。2000年5月,法院经审理,判决方某权归还上述款项及利息。

然而,方某权未如期履行生效判决,饲料厂随后向荔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方某权长期在外地做小商品批发生意,无法获悉具体地址,致使案件无法执行到位。

2016年6月,法院执行人员获悉方某权在淘宝网经营网店,遂立即赶赴浙江省杭州市支付宝(网络)有限公司,对方某权名下的支付宝账户予以冻结,并禁止其使用“蚂蚁花呗”等金融信贷服务。被执行人方某权发现其账户因冻结而导致网店无法正常经营后,主动与申请执行人后枫饲料厂联系,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典型意义】

本案是该院首次通过冻结网上支付账户,促使一起拉锯16年的执行老案最终得以顺利执结,是该院在推进解决“执行难”中的一大创新举措,开拓了执行工作新思路,推动网络信息化与执行工作的深度融合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