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沙发未用就开裂 要求换货却等数月 经调解商家为消费者更换新沙发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26日讯 花了7000元购买一套全新沙发,还没使用就出现裂纹。谁料找商家换货也不是一帆风顺,前后竟历经好几个月的时间,这让福清市民王先生郁闷不已。 据王先生介绍,2017年8月中旬,他在福清某家具店选购沙发,当时正值店里举行优惠促销活动,商家承诺一年之内家具出现任何问题包退包换。看商家如此有诚意,他就花了7000元买了一套沙发。 “店员送货时,我刚好手头有事,就没去确认沙发质量。谁料等我打开包装后,发现沙发表面竟有裂纹。”事发后,王先生当即联系商家说明情况,要求将问题沙发更换为新的沙发。 商家派师傅上门检查,将一部分有裂纹的沙发带了回去,但一直未更换新沙发。等了一个月,他又给商家打电话沟通,商家都以尽快调货为由推脱。 王先生一等再等,几个月过去了,商家还是一直推延。“当初有问题包退换的承诺如今成了泡影,商家诚信去了哪里?”看着不完整的新沙发,王先生气不打一处来。无奈之下,他向福清市市场监管局寻求帮助。 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联系商家和王先生了解情况,证实王先生投诉的情况属实。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与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经调解,商家同意主动承担送货费用,并于近日为王先生更换了问题沙发。 消费提醒: 福清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购买家具时做到货比三家,选择口碑好、信誉高的商家,切忌贪图便宜选择不正规的小厂家、小作坊,以免订购到劣质产品;应明确家具所使用材料的安全性和环保性,要求商家出具相关材料的质检报告;家具成品的质量、色差、尺寸、规格、交货日期和售后维修要以书面合同方式明确,注意违约责任的约定;保存好发票等消费凭证,以便发生消费纠纷时有效维权。 (本报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余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