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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取保候审保证金 是否代表案子已了结

2018-02-05 09:50:47 来源:福建法治报

许女士:我弟弟因偷东西,被公安派出所抓了,之后交了2000元的保证金后被放出了,那他是不是没有事了,不会被判刑坐牢?

解答

蓝姗姗(上杭县检察院检察官):许女士,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你弟弟交的2000元保证金是取保候审的一种执行方式而已。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规定,公安机关可以依据案件的情况,责令犯罪嫌疑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

被采取取保候审并不代表无罪,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结束后若认为你弟弟行为涉嫌犯罪,会将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后若认为构成犯罪,符合起诉条件,会向法院提起公诉。直到法院审理判决才知道你弟弟会不会被判刑坐牢。

(苏雪芳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