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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真皮沙发存争议 买家诉请“退一赔三”

2018-03-15 09:14:16 来源:福建法治报

法官:商家制作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权益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15日讯    在网络购物平台买到不是真皮的沙发,消费者将家居公司告上法院,要求退回货款,并3倍赔偿损失。上杭县法院经审理,认定商家在销售商品时存在虚假宣传构成欺诈,应为消费者退款和退货,并对商家网络购物欺诈作出“退一赔三”的判决。

审理与判决:

商家虚假宣传构成欺诈 应退回货款并三倍赔偿

经审理,法院认为,林某与比真家居公司之间存在网络购物合同关系,且其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作为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比真家居公司在宣传自己销售的产品中,制作了“诱惑难挡,恭喜您找到了具性价比的真皮沙发”“意大利进口真牛皮”“比妮贝尔精选意大利头层黄牛皮”“比妮贝尔经典真皮沙发”等广告宣传页面,诱导林某与其进行交易,致使林某以7940元的价格购买两套沙发。

该两套沙发皮套经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厦门有限公司检验,检验结果为复合革,可以认定比真家居公司在销售该商品时存在虚假宣传,其行为构成欺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格的3倍。林某要求比真家居公司赔偿其购买商品7940元的三倍即23820元,于法有据,予以支持。鉴定费400元系林某的实际损失,应由比真家居公司承担。林某要求比真家居公司承担通讯费、交通费、误工费、打字复印费等损失500元,因没有合同依据,不予支持。

因此,法院判决比真家居公司退还原告林某购买沙发的货款7940元,赔偿林某购买沙发货款3倍的损失23820元,由比真家居公司承担鉴定费400元,驳回林某的其余诉讼请求。判决作出后,比真家居公司不服上诉至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中,经传票传唤比真家居公司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龙岩中院裁定按撤诉处理,一审判决生效。

法官说法:

如今,网络购物成为广大群众消费的重要途径,网上购物操作便捷、成本低,但风险较大,特别是一些商家制作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购物,侵害广大消费者权益。案件中,商家通过制作虚假宣传页面,诱导消费者消费选择,其行为构成欺诈,消费者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3倍赔偿。

法院对网络购物欺诈作出的“退一赔三”判决,是对不诚信商家欺诈行为的一种严惩。该案例有利于维护网络购物消费者权益,引导消费者依法维权,同时对不诚信的网络商家起到较好的警示震慑作用。

(本报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陈立烽 袁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