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卡充值积分可购物 商家倒闭积分被作废
消费提醒:应注意留存相应证据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9日讯 现在,为了吸引眼球、招徕顾客,越来越多的商家推出了各式各样的优惠促销活动,其中充值送积分是常见的一种,而消费者为了得到优惠,办卡充值也成了消费模式的常态,但是烦恼也随之而来。邵武市的张女士就碰上这样的烦心事。 近日,邵武市消费维权申投诉举报中心接到市民张女士的投诉,称她去年上半年在市内一家健身中心办理了一张会员卡,办卡的时候,健身中心告诉她正在开展充值送积分活动,充值多少送多少积分,积分可以到一家叫“万通易购”的商家消费。当时张女士觉得很不错,相当于打5折,而且“万通易购”的商品也比较丰富。于是就充值2000元,获得了2000的积分。但是因为工作安排,张女士连会员卡都还没有来得及激活,就离开邵武。 今年3月,张女士回到邵武,要去“万通易购”消费的时候,却被告知该商家已经倒闭。张女士立即找到健身中心,要求给个说法。健身中心表示,张女士办卡的时候,“万通易购”是存在的,至于它倒闭,张女士无法消费,并不是健身中心的原因,所以健身中心没有责任,是张女士自己没有抓住机会。张女士对此表示不能接受,要求健身中心退卡退钱或者提供相应积分的价值。经多次商讨无效,张女士到维权中心投诉。 接到投诉后,维权中心工作人员立即到健身中心了解情况。经询问,健身中心对张女士所说并无异议,但坚持认为张女士的积分没有得到使用是“不可抗力”造成的,健身中心不应承担责任。最后,经维权中心工作人员调解,健身中心向消费者表示歉意,并同意退卡退款。 消费提醒: 维权中心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依照法律,会员卡积分是商家和消费者在交易过程中所衍生出来的合同关系,是促销经营行为,双方要针对积分规则、兑换礼品、办理条件等方面约定清楚。消费者在办理会员卡时,应尽量了解商家对会员积分使用的有关规定,注意留存相应证据,避免积分无法使用情况的发生。一旦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消费者应及时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杨进 陈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