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孩子眼镜戴了近一年 发现左右镜片装反了

2018-05-16 09:58:58 来源:福建法治报

经调解,商家同意全额退款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16日讯  给孩子配一副近视眼镜,没想到眼镜店马虎大意,将左右眼的镜片装反了,家长找到商家要求退款却遭拒。日前,福清的包女士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给孩子配眼镜竟配出了这样的烦恼。

去年6月,包女士带着孩子到福清某眼镜店验光、配镜。在商家的推荐下,包女士花费500多元给孩子配了一副眼镜。刚戴上新眼镜,孩子觉得看东西头晕、不适,包女士以为这是戴新眼镜后的正常反应,并没有太在意。

前些日子,包女士带着孩子到医院复查视力,医生检查后发现孩子的眼镜存在问题:左右眼的镜片竟然装反了。包女士知道真相后很生气,拿着问题眼镜和配镜单据找到商家理论。“眼镜镜片被装反,有可能对孩子的视力造成影响。”包女士认为,商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要求商家全额退款。

不过,商家方面却表示,该眼镜属于定制商品,已被使用了近一年,只同意退还50%的费用。无奈之下,包女士拨打了12315投诉电话。

福清市消委会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联系双方了解情况,商家承认店内工作人员看错了数据,致使错装左右眼镜片。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包女士购买的眼镜不符合质量要求,可以要求退换货。

经调解,商家同意全额退款,最终一次性退还包女士549元。

消费提醒:

福清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质量不合格的眼镜不但起不到矫正视力的作用,可能还会对眼睛造成伤害。配镜应选择正规医院或信誉好的眼镜店,留意眼镜店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商家验光设备和检测仪器是否有合格标记,要把验光后的度数作为基数进行试戴,试戴时出现头晕、畏光的症状要现场提出调整。同时,留存商家配制眼镜加工单、发票等凭证,以便有效维权。

(本报记者 陈钦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