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纠纷起诉又撤诉 五年后能否再提诉讼
2018-06-08 10:00:32
来源:福建法治报
法官释法: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在该期间届满后,发生义务人可以拒绝履行其给付义务效果的法律制度。其目的在于促使权利人行使权利、稳定法律秩序和维护交易安全。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一定要对诉讼时效制度引起重视。 另外,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原《民法通则》规定的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 法官提示:维护自身权益诉讼要及时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依强制程序保护其合法权益而提起诉讼的法定有效期限。通俗地说,诉讼时效是指法律规定你的某种权利必须在一定时间内行使,超过这个期间就不再受法律保护了。 诉讼时效过了权利人不丧失起诉权,仍可以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要求法院在立案时不能审查诉讼时效的问题,在审理案件时,如果被告不主动提出关于诉讼时效的问题,审判法官不能主动释明。司法解释做出这样的规定,也是出于鼓励债务人诚信的目的,如果法院主动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无疑是提醒和帮助被告逃债,有违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也违背了法院居中裁判的中立地位。但如果被告对诉讼时效进行抗辩,法院经查明诉讼时效确实已经过的,权利人就丧失了胜诉权。 对此,法官提醒:维权要及时,不要因超过诉讼时效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 (本报记者 龚丽雯 通讯员 刘菊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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