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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妻子庆生办起“毒趴” 容留他人吸毒致死获刑

2018-06-26 10:07:0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26日讯  2017年11月28日20时,男子李某召集林某等约30人在自建房地下室包厢内为其爱妻薛某庆祝生日。为了“增加”生日氛围,李某、薛某邀请吸毒人员林某等人在家里的地下室包厢内一起吸毒“神仙水”、氯胺酮(K粉)。

次日凌晨,林某在包厢内突发身体不适昏迷,后送当地卫生院抢救无效死亡。经福清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从李某、薛某自建房地下室包厢提取的保温杯、橙色气球、蓝色塑料水杯、黑色玻璃杯、玻璃瓶中均检出氯胺酮成分。经福清市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林某符合吸食毒品过量死亡。

2017年11月30日,李某、薛某在福清市某乡镇的自建房内被民警抓获。2017年12月21日,李某、薛某等人赔偿林某亲属80万元,取得谅解。

日前,福清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薛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判决李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薛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法官说法:

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给吸毒者提供吸毒的场所,既可以是行为人主动提供,也可以是在吸毒者的要求或主动前来时被动提供;既可以是有偿提供,也可以是无偿提供。从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明知他人吸毒还为其提供场所的,皆构成本罪。

(本报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李燕珊 林怡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