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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手铐当车锁 男子被行政警告

2018-07-31 10:22:1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31日讯   嫌购买的车锁不结实,福州一男子潘某左思右想之下,将目光瞄向了警用手铐。于是,潘某便上网买了一副警用手铐,不料触犯了法律。

7月22日中午,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华大派出所接指挥中心指令,称在华林路树兜地铁站安检口查获了一名随身携带警用手铐的男子。随后,华大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并将该男子带回所内审查。

据该男子潘某交代,手铐是其从网上购买的。原来,为了锁电动车,潘某一直在考虑找个结实的车锁或者其他什么物品来防止车被盗。了解到警用手铐质量好,比平常的车锁结实,“如果能用手铐作为电动车的车锁,车子就更安全了。”于是,7月初,潘某通过网络搜索到一个卖手铐的卖家,并通过微信联系上,最终通过微信交易,花160元买了一副手铐作为车锁使用。

目前,华大派出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潘某予以行政警告,由民警进行教育,并收缴警用手铐一副。对潘某购买手铐的卖家,警方目前仍在进一步核实中。

民警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人民警察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行为的,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人民警察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并由公安机关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

同时,民警提示,广大市民群众为了防身,应选择符合法律规定的防身用品,不要随便购买警用器材,以免触犯国家法律。建议已非法持有警用器材的人,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上缴,如果警方收到举报并查获这些警用器材,持有人将面临治安处罚乃至追究刑事责任。

(本报记者 林珊 通讯员 张贵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