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租期满找不到人 留下的财物怎么处理
2018-08-03 10:02:06
来源:福建法治报
刘女士:我把一套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一位房客租期已满,但是人却下落不明,手机也停机了,我找了他好久都找不到。他的一些电视、冰箱、锅具等财物还放在出租屋里。请问,我要把这间房屋继续租出去,该如何处置前房客留下来的财物? 【解答】 何金东(福建升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女士,您好!通常房屋租赁时,房东与房客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对租期届满后的交接约定处理方法。如果您在出租房屋时已经与房客签订了租赁合同,请您仔细审阅协议中有无对于遗留财物进行处理的约定,有约定的从约定。 对于房客遗留在出租房内的财物,您可以根据您与房客之间的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如合同中并没有对遗留财物进行约定,您可以根据合同中约定的联系地址,向房客发函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取回财物,如果逾期未取回,视为放弃所有权。但如果您与房客没有签订过租赁合同或者也没有房客的联系方式,您可以请居委会等工作人员作为证人,对相关财物进行清点并转移保存,或者申请公证人员清点封存。 (本报记者 陈琦 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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