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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抢注搅浑商标注册这潭水

2018-09-03 11:13:24 来源:福建法治报

抢注囤积 待价而沽

国内首次对职业商标抢注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做出了判决:因恶意抢注商标、恶意投诉,李某被判罚70万元。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理的这起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被认为是对商标恶意抢注者的有力震慑。

“商标抢注怎么能成为一门‘生意’呢?”中华商标协会法律部副主任张静玉感叹说:“我国《商标法》的立法目的本是保护商标专用权,促使生产、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商标信誉,是为了国家经济健康有序发展。而当前国内恶意抢注现象非常普遍,问题严峻。”

企业“山寨”自己的商标

在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这起案件中,被告人李某将原告拜耳集团产品装潢中由原告委托他人设计、并在先投入商业使用的图形申请注册商标,于2016年获得商标注册。

之后,李某利用已获得的商标权对在淘宝平台销售的涉案产品发动大规模、持续性投诉,并向被投诉的产品分销商提出付费撤诉。李某的行为导致涉案产品在销售旺季下架,他还多次企图迫使拜耳集团高价收购其手里的涉案商标。

“商标恶意注册,是指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以攫取或不正当利用他人市场声誉,损害他人在先权益,或者以侵占公共资源为目的的商标注册行为。”张静玉说,“抢注国内外知名商标、商号、名人姓名的,同一主体囤积几百枚甚至几千枚商标,不使用、待价而沽的,抢注者‘贼喊捉贼’恶意维权的,不一而足。”

恶意注册情况严重,许多企业的应对显得有些哭笑不得而又无可奈何——不得不多类别甚至全类别“山寨”自己的商标以作“防御”。

在近日的拼多多“山寨”品牌事件中,创维发布品牌维权声明,指责拼多多平台所售创维先锋、创维云视TV、创维e家等涉嫌假冒。而如果查询一下,会发现许多知名企业已未雨绸缪。比如,小米公司把“大米”“虾米”“玉米”“爆米花”“黑米”“米粉”全部注册了,阿里巴巴名下也有“阿里叔叔”“阿里爷爷”“阿里奶奶”“阿里宝宝”“阿里哥哥”等“阿里一家子”。

“尽管注册防御性商标在保障企业权益方面作用明显,但也存在困局。”张静玉指出,“防御商标以‘保护’为目的,使用的可能性很低,因此面临‘撤三’风险。”

张静玉说的“撤三”,指的是根据我国《商标法》第49条规定,没有正当理由连续3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也就是说,即使企业注册了防御性商标,如果3年里没有使用它们,后续可能面临被撤销的风险。而实践中,为规避“撤三”风险,一些企业又被迫每3年再申请一次。如此循环往复,商标申请量逐年膨胀,商标异议申请、无效申请和行政诉讼逐年大增,造成了对社会资源的浪费。

抢注商标被当成“致富”途径

“抢注人最爱‘傍名牌’。”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知识产权律师赵虎告诉记者,有些抢注者瞄准知名的商标,会在其没有注册的品类上进行抢注。名人姓名也是“重灾区”。今年世界杯期间,新秀姆巴佩的名字就成为商标抢注的目标。据媒体报道,7月1日~7日,在中国商标网上申请注册“姆巴佩”或“姆巴佩MBAPPE”商标的就已达138个。申请注册该类商标的企业五花八门,有肥料公司、马场、网吧,甚至是鞋厂。

截至2017年12月底,我国商标累计申请量达2784.2万件,累计注册量为1730.1万件,有效注册商标量为1492万件,连续17年位居世界第一。虽然是商标大国,但我国商标的含金量却明显不足。

赵虎认为,商标是可贵的资源,如果不是以使用为目的,而仅仅是为占有或交易而囤积,会导致真正想注册的企业注册不了;企业之前积累的商誉可能会被截断,还可能造成消费者的混淆或误认。

“一些恶意抢注者对知名的商标就改一个字,或者在其前后加数字,然后进行广撒网式注册申请,批量‘碰瓷’。”广东深圳深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爱东说。

张爱东代理过恶意抢注行为导致的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案件。在他看来,“对于职业商标抢注人来说,商标抢注快,来钱也快,他们觉得有利可图。而违法成本往往非常低,即使抢注失败,也没有较为严厉的法律惩罚。”

据了解,注册一个类别的商标,费用只要1000多元,而转让价格可达数百万元。

商标恶意注册已经成为一门生意,许多机构以此牟利。中华商标协会每年都会举办商标代理案例评选。张静玉发现,这些年报送上来的案例大都是恶意抢注商标、权利人维权的案例。

“一些人或机构把抢注商标当成一种发财致富的途径,甚至还有人开讲座将商标说成一种投资工具,鼓励大家恶意注册、转让牟利。”张静玉感到难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