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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低价二手车改装转卖 被抓后声称不知道是赃车

2018-09-04 10:36:04 来源:福建法治报

警方对嫌疑人予以行政处罚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4日讯  今年7月底,福州市公安局五凤派出所接到鼓楼区台后路某小区居民举报,称在小区内经常会看到两三辆崭新的电动车和摩托车,几天后,这些车辆就不见了,但又会有新的电动车和摩托车出现,怀疑小区内有销赃窝点。民警根据线索立即到小区内进行走访排查,核实了相关情况,并迅速锁定住在该小区一杂物间内的嫌疑人郑某辉。经过3个晚上的预付守候,民警成功将郑某辉抓获,并暂扣3辆嫌疑电动车(其中一辆为被盗抢车辆,另外两辆来路不明)。

郑某辉无法提供3辆嫌疑车辆的发票和合格证。原来,郑某辉称其平时喜欢研究改装电动车和摩托车,经常在一个叫“转转”的APP上购买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二手车,自己改装后再出售给他人,从中赚取差价。

目前,嫌疑人郑某辉因销售赃车受到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

尽管郑某辉称自己不知道购买的车是赃车,但因其购买的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视为其明知赃车而购买,仍要接受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郑某辉的行为属于明知是赃物而窝藏、转移或者代为销售,应被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随着老百姓法律意识的逐渐增强,许多人已经知道购买被盗电动车、摩托车(赃车)属于违法行为,但仍有些群众抵挡不住价格的诱惑,抱着侥幸心理,觉得公安机关发现不了这辆车属于赃车,而且大部分购买赃车的人都认为只是买了赃车,就算被公安机关发现了也没什么,最多就是车被收缴,不会追究什么责任。

警方在此提示,购买赃车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法,一旦被公安机关查证属实,不只要将赃车收缴,还要对购买赃车的人员进行处罚。大家切莫贪小便宜,购买电动车一定要去正规的商店进行购买,只有大家杜绝购买赃车,从源头上遏制违法犯罪,才能降低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

(本报记者 林珊 通讯员 黄书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