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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找到你》中找到的法律问题

2018-11-05 10:50:17 来源:福建法治报

剧情三:

影片中律师李捷由于白天上班,不能在家带小孩,于是请了保姆孙芳来帮忙照顾女儿。但是由于孙芳本人失去了自己的亲生女儿,加之为了报复李捷,孙芳就将李捷的女儿拐走。刚开始孙芳想要卖掉李捷的女儿,但最终没有卖掉,而是将李捷的女儿当成自己的女儿。

检察官说法:

孙芳拐走李捷的女儿涉嫌拐卖儿童,本片重要讲述的就是拐卖儿童的过程。

拐卖儿童罪,是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之一,只要实施了前述一种行为,即以拐卖儿童罪论处。剧中,李捷的女儿还只是个2岁孩童,保姆孙芳却因个人私欲在李捷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强行带走,孙芳的这种行为已经涉嫌构成拐卖儿童罪。

剧情四:

孙芳同居男友张博在孙芳失踪后,前往李捷家中寻找,听说孩子失踪后,一时财迷心窍,便谎称孩子在自己手中,并以此相威胁要求转账,后李捷向张博转账28万余元。

检察官说法:

影片中,张博以孩子的生命进行威胁,使李捷产生恐惧心理,要求对方在数完十个数内转账,否则将杀害孩子,这已经不仅仅是虚构事实了,而是典型的威胁。李捷而后被迫转账,因此张博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文中剧照来源于网络)

(本报记者 陈琦 通讯员 陈晓燕 蒋慧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