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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 私了还是报警

2019-01-14 16:55:22 来源:福建法治报

张女士:常常听别人说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能私了还是私了的好,我想请问,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私了和报警如何选择?

【解答】

刘应标(上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张女士,您好!私了指的是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私了虽然比较简单快捷,但并非所有情况都适用。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第二款的规定,未造成人身伤亡、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也就是说,在发生上述这种情况时,双方可以采用私了方式解决。但是,并非所有的交通事故都可以私了解决,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3条规定,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2、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3、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使嫌疑的;4、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5、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6、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7、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第14条规定,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机动车无检验合格标志或者无保险标志的;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情形之一的,第15条规定,载运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发生上述任何情况之一时,必须立即报警,由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理,不能私了。

(本报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蓝洁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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