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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签了离婚调解书 觉得不公平可否反悔

2019-01-15 11:13:10 来源:福建法治报

陈先生:我跟我妻子签订了离婚调解书,但是我现在觉得不公平,请问,我可以反悔吗?

解答:

蓝苏娟(上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陈先生,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调解协议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另行制作民事调解书。调解协议生效后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持民事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

因此,您如果是在未收到离婚调解书之前反悔是可以的,但在收到调解书后反悔,则另外一方可以持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

(本报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邱建辉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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