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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联卡何以沦为网络诈骗新工具?

2019-01-25 11:28:54 来源:福建法治报

与法同行:遏制物联卡诈骗须完善技术加强监管

不久前,有媒体从国家工信部获悉,为防止电信网络诈骗不断向物联网等新兴领域延伸,国家工信部已向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移动通信转售企业发出通知,要求移动通信转售企业进一步做好物联网行业卡安全管理,特别明确了针对语音、短信、流量的功能限制要求,并要求做好存量物联卡的核查整改。

物联网是互联网未来发展趋势,规范物联卡对于物联网发展而言意义深远。对此,记者采访了亚太网络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良。

利用监管制度漏洞

从事网络不法活动

记者:物联卡、物联网是当前互联网发展过程中比较新的事物。具体来说,物联卡、物联网有哪些特征?

刘德良:互联网是人与人之间通过网络连接在一起,物联网则是物与物之间连接而成的。物联网的连接方式类似于现在的互联网。互联网是通过各种终端设备,包括智能手机、PC等来进行联络的,物联网的本质是通过计算机移动互联网将物与物连接在一起,最初目的是为了通过连接智能终端设备和中间的管理平台实现数据交换、数据通信。

手机联络要通过手机无线网,那么物联网在联网的时候,需要类似于手机的智能终端设备,也得具有接受无线信号和发出无线信号的功能,相当于手机的SIM卡。所以物联网的核心就是通信,通过物联卡进行连接、识别、通信。

手机作为一种智能终端,手机和手机、手机和电视机等设备的连接需要通过SIM卡完成,物联卡和手机卡的基本作用都是联网,其中物联网的主要作用是通过互联网进行数据的无线传输。物联卡可以通过物联网的管理系统和中心平台进行数据交换,从而实现连接管理和终端管理的运营服务。现实中,共享单车就是物联网的一种实现方式。

因此,物联卡和SIM卡的相同作用都在于联网和数据交换,实现语言、短信息等基本通信功能。区别在于,手机里的SIM卡是可以打电话的,物联卡一般是不能打电话的;手机卡是人来使用的,而物联卡是终端设备来使用的,其背后的管理者是企业。

记者: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有些人使用物联卡从事网络不法活动,主要原因何在?

刘德良:现在的一些投资理财诈骗、网络贷款、兼职刷单等都在使用物联卡。物联卡刚开始兴起,所以相应的制度和规则还不够健全。对于传统电信网络诈骗,制度规则比较健全,对其打击、治理、监管比较严格。所以,不法分子现在就利用了物联卡监管制度不健全、监管机制不严谨、没有采取实名制等情况,实施不法行为。

未来实名制势在必行

限制企业间随意转移

记者:物联卡目前并不需要实名制,这样可能导致哪些问题出现?

刘德良:物联卡非实名制为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由于物联卡可以提供无线数据通信的服务,不法分子可以利用物联网上网,通过使用互联网向受害者发送短信息,甚至语音短信,从而传递诈骗信息。物联网本质上也是互联网的一种形式,只不过是智能终端设备通过无线网络来联系在一起。但实际上,人与物是连接在一起的,不法分子正是利用了这一点。

记者:对于物联卡非实名制引发的问题,未来应该如何化解?

刘德良:目前,物联卡还没有在一般个人和家庭中广泛推行,主要还在企业层面上进行物联网建设,所以也没有在物联卡的发行、销售、购买、使用等环节提出实名制要求。整个物联卡的流通、使用环节没有涉及个人和家庭,监管上比较放松。随着物联网的普及和盛行,物联卡作为各种智能终端在网络上的身份,也应当实行实名制,一旦出现违法行为,便可以将行为的实施者和物联卡的实际所有者合二为一,从而准确地找到违法者。

未来,我想可能物联卡也要实行实名制,但不一定是像传统的身份证实名,可能是企业的实名,以此限制企业间物联卡的随意转移,要求个人购买的时候进行身份核实。同时,技术也要适应这种身份核实而有所发展。

对于实名的技术方案,我觉得不一定就是某一特定的。比如,身份识别的技术有很多种,可以有对于企业设置代码作为企业的身份标志,如果真的出现了诈骗的情况,通过身份识别到的企业要承担责任。对于购买物联卡的个人,如果出现了诈骗,个人也要承担责任。同时,在未来,一般来讲应该是禁止流通的,如果要流通,则需要有效的身份证进行过户,并验证身份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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