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持有多张他人信用卡 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春节将至,是不是总觉得钱不够花?怎么办?有的人可能就会通过在银行办理信用卡,提前消费,来预支必要的开销。检察官提醒,办理好的信用卡可得慎用! 2017年5月的一天,陈某找到朋友肖某,表示自己要去香港做代购,需要很多张内地的信用卡,答应给肖某每张信用卡每月人民币150元作为报酬,并提出让肖某帮其租借他人的信用卡。 于是,肖某找到林某租借信用卡,表示每个月愿意支付150元作为租借费,安全可靠,随后林某一分未付地向他人借了45张信用卡。 2017年5月下旬,陈某顺利地拿到了租借到的信用卡,并且带到香港,与他人合作经营货币找换业务。2017年6月下旬,银行卡主人反映银行卡账户交易异常,于是急着把信用卡收回。 而后,信用卡在邮寄归还过程中被公安机关查获。案发后,被告人肖某、林某、陈某先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最终,被告人陈某、肖某、林某被判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 检察官说法: 泉港区检察院检察官表示,近年来查获了多起持有大量他人信用卡境外作案的案件,是妨害信用卡管理犯罪出现的一种新形式。因此,将持有大量他人信用卡,无法说明其合法来源的行为界定为犯罪,是完全有必要的。 我国刑法第177条之一规定“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5张以上不满50张的”,应当认定为“数量较大”。 检察官提醒: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中的“信用卡”包括借记卡,且只要不是本人使用信用卡,都属于“非法”的范畴。 很多人根本没有想到,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行为会构成犯罪。可以说,如果你身上同时持有他人5张信用卡,不要求你去刷卡消费,你就有可能已经涉嫌刑事犯罪,除非你可以合理解释为何持有他人多张信用卡。 除了刑事责任,如果信用卡数量过多还可能带来不利的生活影响: 1、容易发生逾期的风险。因为信用卡数量太多,不方便管理。如果所拥有的信用卡全部被使用,还款日又比较混淆的话,就容易出现因为忘记还款或者还款不及时,导致征信逾期,也会给以后的生活带来隐形的损害; 2、要承担一定的年费; 3、因为没有节制的透支会给自己造成巨大的负债。现在很多银行在办卡时审查不严格,导致办理信用卡很是随意,很多年轻人的消费能力远远超过自己的收入,还款能力跟不上,从而引发一些信用卡犯罪问题。 (本报记者 肖赣 通讯员 吴迎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