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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发出的微信红包家长可否收回?

2019-02-12 10:54:26 来源:福建法治报

吴女士:我儿子今年15岁了,因为学习需要,我给他买了智能手机。上个月他生日的时候,亲朋好友给他在微信上发了好多红包,大约有1000元。他说收到的红包要自己支配,我想孩子这么大了就由他去吧。不想,今天打开他的微信发现他在同学群里发红包,多的三五十,少的八九元,把所有的红包都发完了。儿子这样未经家长允许,私自发红包,能否要回来?

解答:

张丽萍(上杭县检察院检察官):亲朋好友给孩子的红包属于赠与性质,与孩子之间形成的是赠与合同关系,孩子接受红包后,红包的所有权归孩子。你儿子15岁,依照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孩子用自己收到的红包里的钱在同学群里发红包,这种行为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除非你的儿子同意收回红包,接受红包的同学愿意退出红包,否则这钱是不能收回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孩子的红包也越收越多,因此妥善保管与利用尤为重要。建议家长多与孩子沟通、交流,引导孩子利用好红包钱。

(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张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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