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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竞选变成“名利秀” 家委会频生事端引热议

2019-02-18 11:51:15 来源:福建法治报

家委会频生事端 职权范围应明确

进入家委会固然能搭建一座家长与学校之间沟通的桥梁,但同样存在不少问题。

据刘兰介绍,她曾听说一所学校的校长放手让年级组自己搞10岁集体生日庆祝,因为牵涉到庆典的场地、蛋糕、录音棚的费用问题,就由该年级的家委会负责。分摊费用时有家长不乐意:进棚录主题歌,是个别人员的事情,凭啥全体人员承担费用?租的道具报价远远超过市场价,会不会有猫腻?最终,有些班级始终无法收齐份子钱,只得由部分班级的家委垫付,场面尴尬。

2018年底,有媒体对2004名家长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56.1%的受访家长加入了家委会,70.3%的受访家长称家委会给自己带来了一些困扰。具体来看,52.5%的受访家长担心评优奖励等机会更容易偏向家委会成员的孩子;51.5%的受访家长觉得家委会的孩子受到更多关注和照顾;48.4%的受访家长称家长之间相互攀比,家委会变“名利场”。此外,还存在“本应由教师承担的责任转嫁到家长身上(40.2%)”“孩子的事情交由家长办,不利于学生自我管理和成长(34.7%)”“家委会变成班级的义工,处理各种琐碎事务(26.4%)”“家委会不被理解,费力不讨好(16.5%)”“家委会越权,代行学校或教师的职责(10.6%)”等担忧。

记者注意到,自2017年起,各种关于家委会的事端就频频引起舆论风波。

上海一小学家长微信群内,爸爸妈妈们为竞争成为家委会成员,亮出各自履历:“我是某大学硕士”“我是外企HRD(人力资源总监)”“我多才多艺,屡获殊荣”……一场竞选演变为“名利秀”,令人大跌眼镜。

2017年11月,四川雅安某中学收取千元感恩费,“最少捐款1200元,上不封顶”。据称,感恩是假,收费是真,而家委会的作用是提供“民意”,为校方的创收行为披上“合法”的外衣。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几乎每个月都有人发布帖子吐槽家委会的种种问题,其中很多都与钱挂钩,比如收取上百元班费后没有任何明细,还有家委会成员滥用权力等。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媒体报道的家委会出现的一些现象和问题,在中国的很多地方经常出现。学校有什么解决不了的问题,就会请家委会来解决,但应严格限定在一定的范围内。

“目前,家委会的建设整体来说还不够普遍,甚至不够完善。”储朝晖说,中国家委会的状况跟中国社会的风气有一定的相关性。此处的社会风气,就是不讲规则,人和人之间缺少平等。学校和家委会之间缺少平等的基础,就会影响到家委会的正常运行和健全规范。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向记者分析,目前家委会出现的问题,是因为没有按照真正意义的家委会规则来选举家委会成员、独立开展家委会工作。

“我国中小学虽然已有家委会,但其实这并不是真正的家委会,而是只有家委会概念的‘假家委会’。这导致本来应该代表家长参与学校办学管理、监督以及维护学生权利、缓解家长焦虑的家委会,反而给家长带来新的困扰。”熊丙奇说,从现代学校治理角度看,家委会是受教育者的代表,因此明确家委会的职权范围很重要。一所学校的事务分为教学事务和非教学事务两类,教学事务应该由教师委员会负责管理,非教学事务则应该更多地由家长委员会参与。目前存在的一大问题是,有些学校的家委会,过多参与教学事务,包括听课、陪学生上自习、评价教师等,这其实是干涉教学事务。而本应该参与管理的非教学事务却较少参与,这些事务包括订购校服、学生收费、学生安全等。

“主要还是因为家委会是由学校安排工作,而非自主确定工作。如果家委会自主确定工作,那么就会从怎样更好地维护学生权利、和学校一起给学生创造更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等角度来开展家委会工作。”熊丙奇说。

真正发挥议事作用 选举产生优于委派

家委会姓“家”还是姓“校”,这在家长圈中争论已久。在记者采访中,很多家长坚持姓“家”,因为成员都由家长构成,要代表家长群体的利益与校方博弈。

然而,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根据教育部建立家委会的相关文件精神,家委会的定位是在学校的指导下履行职责,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在学校与家庭之间进行沟通。

“家委会的主要职能是协调家长和学校之间的关系,对学校一些涉及学生的事情进行决策,有一定的建议权和决策权。学校与学生相关的事情也应该征求家长的意见。”储朝晖认为,学校对家委会的指导作用,主要是指专业上的指导,但是家委会本身有议事决策的权利,包括对学校的监督,应该具有相对独立性,不能成为班级或者班主任简单支配的一个组织,“当然需要处理好学校和家委会两者之间的关系,在这两个关系中,双方都要注意到自己的边界和底线”。

此外,曾有业内人士质疑,目前,有部分学校的家委会走到了另一个极端,曲解了监督学校工作的职能定位,从“监督”变成了“护犊”。在很多问题上,片面考虑己方的利益和诉求,没有站在家校共同的立场来审视问题,一味地强调所谓的维权,缺乏对学校的基本信任。

在熊丙奇看来,真正意义的家委会成员,首先应该由全体家长选举产生,而不是由校方委派。由校方委派产生的家委会成员,并不能代表家长参与学校办学管理、监督,也不可能维护全体学生的权利,而会变为一种特殊身份,是学生家长中的“有权有势”者。这样产生的家委会,就存在不定期换届、换届还是那几个家长的问题,而且,把家委会的性质限定为“联谊会”以及“特殊利益机构”。

“只有由家长选举产生的家委会,才会对选举的家长负责,才可以做到家委会定期换届,以及所有家委会成员接受家长们的监督。”熊丙奇说。

熊丙奇认为,未来要想让家委会在中国起到真正的作用,家委会就必须要有明确而独立的工作机制。目前,很多家委会并不独立运行,而是配合校方工作,这导致家委会监督学校的功能弱化,有的家委会甚至变为“摆设”和“工具”。所谓“摆设”,就是成立后并不发挥作用;所谓“工具”,则是在学校不便出面时,由家委会出面,诸如向学生收费等,这严重影响家委会的形象。要让家委会发挥作用,就必须独立运行,有自己独立的工作计划。这样才能让家委会促进学校的现代治理、提高学校的现代治理能力,不能只有家委会的概念,而没有家委会的实质。

(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