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庭撕毁庭审笔录 一女子被拘留15天
法院:扰乱法庭秩序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22日讯 安全的法庭环境和良好的法庭秩序是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审理案件的基本保障,不论是诉讼参加人员还是庭审旁听人员,都应当严格遵守法庭规则,自觉维护庭审秩序。然而,近日,晋江市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离婚案件过程中,当事人林某燕情绪激动之下竟然当庭撕毁庭审笔录,哄闹法庭,法院以妨碍民事诉讼,挑衅司法权威,依法对其拘留15天。 林某容诉林某燕离婚纠纷一案,林某燕及其家人态度蛮横,哄闹法庭,经法官多次解释、劝导不听劝阻。 1月29日,该案庭审结束时,林某燕在核对笔录并签字确认后,与原告律师发生争执,而后林某燕在父母及七八个家人的鼓动下,趁法官转身之际,竟一时意气将笔录撕毁并扔在垃圾桶中。过后,林某燕仍不肯认错,谎称没看到笔录。林某燕父亲更是多番顶撞干警并扬言请法院将其拘留。 晋江法院依照法律规定、法庭规则规定,对当事人林某燕予以拘留15天。 法官说法: 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依法审理各类案件的专门场所。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当事人应当尊重司法工作人员,遵守法庭规则,听从法官指挥,确保良好的司法秩序。庭审笔录承载着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法院开展事实调查的重要内容,是司法机关权威的象征。林某燕随意撕毁已经签字确认的笔录,且在法官询问后,谎称没有看到笔录,性质恶劣,藐视法庭,必须给予严惩。 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中“行为人实施下列行为之一,危及法庭安全或扰乱法庭秩序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四)毁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 的规定,晋江法院给予林某燕拘留15天的司法制裁。 法官提醒: 在审判过程中,每名诉讼参与人及旁听公民都要严格遵守法庭纪律,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如果非理性表达诉求,扰乱法庭秩序,藐视法律和司法的权威,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构成犯罪的,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切不可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