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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房子被抵押 我的权益咋维护

2019-02-25 10:27:28 来源:福建法治报

周先生:两年前,我父母按揭买房,之后我们得知该房被开发商抵押给银行后再出售,但我父母买房时开发商并没有说明情况,房管局、办按揭时银行均未表明该房已经被抵押给银行。现在开发商没钱还给银行,银行要收回房子。请问,开发商、银行这样的做法是否合理?我该怎么办?

解答:

林美霞(莆田市秀屿区法院法官):周先生,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规定,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受让人,可以代替债务人清偿其全部债务,使抵押权消失;受让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向抵押人追偿。

房屋抵押已经过法定登记,依法有效,银行有权行使抵押权。但开发商向你的父母隐瞒房屋被抵押的事实违法。你们可以选择主张买卖合同无效,要求开发商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本报记者 陈琦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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