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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订房遇“不可取消”如何维权?

2019-03-15 11:31:49 来源:福建法治报

许女士:我于3月7日通过飞猪APP预订一间漳州某大酒店的房间,预订的入住时间是3月8日,页面上明确标注为“不可取消”。因行程变化,我想退房,酒店方面不允,已经预交的全额房费概不退还。请问,我该如何维权?

解答:

吴志华(诏安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许女士,您好!酒店方应该退房款给你。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该酒店以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交易,该格式内容无效。您可以通过与飞猪APP售后交涉,也可以拨打12315维权。

(本报记者 洪凌霄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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