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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发周年庆信息到朋友圈 公司为此辞退我是否合法?

2019-04-24 11:16:19 来源:福建法治报

赖先生:公司今年十周年庆,要求所有员工将公司周年庆照片及信息发个人朋友圈宣传,我因为有事忘记了,第二天被要求辞退。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解答:

蓝苏娟(上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赖先生,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规章制度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照上述规定,您的行为并未违反相关过错性解除合同的条款,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将你辞退是违法的,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无法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本报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邱建辉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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