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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 能否随店铺一并转让他人?

2019-05-21 10:59:09 来源:福建法治报
张先生:我经营了一家小卖部,并申请了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因经营不善打算将店铺转让给他人,对方提出在把店铺转让给他的同时,需要将营业执照一并转让给他使用,不得擅自注销。请问,我个人的营业执照可以随店铺一并转让给他人吗?

解答:
 
 刘应标(上杭县检察院检察官):张先生,您好!根据您所说的这种情况,转让店铺时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是不可以转让给他人使用的。我国《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第十二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同时,我国《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了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法律责任,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4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因此,您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是不可以随店铺一起转让的,如店铺转让需变更经营者,则需您办理注销登记后,再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登记。
 
(本报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蓝洁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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