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子归女方所有 男方不配合过户怎么办
2019-05-28 11:22:08
来源:福建法治报
陈女士:5年前,我与前夫离婚。法院将房子判给我,可是我前夫一直不配合我将房子过户。只要我一提过户的事,我前夫就会骂我甚至打我,我之后都不敢再提过户的事。现在,房子一直不能过户。请问,我该如何让我前夫配合将房子过户?
解答: 苏燕伟(永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陈女士,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裁判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裁判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根据上述条款可见,一般对生效裁判文书的履行,应在两年内申请强制执行,除非有中止、中断的情形,否则申请执行人将面临丧失强制执行效力的困境。建议您向法院立案窗口详细咨询了解。
(本报记者 林珊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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