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时摔碎几个盘子 被索赔500元该咋办
2019-06-04 10:07:2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王同学:我在一所大学读书,为减轻家中负担,暑假的时候我在一家餐馆打工。有一天,我在端盘子的时候不小心摔碎几个盘子。暑假结束后,我要回校上课了,饭店老板扣下了我的身份证,让我赔500多元的盘子钱。我纳闷的是,五六个盘子要这么贵吗?请问,我该怎么处理这个事情?
解答: 杨鑫(泉州市洛江区法院法官):王同学,您好!一般而言,对于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工作中正常履行职务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不应由劳动者承担损失,但若因劳动者违规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且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承担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但扣除部分是有限额的。这个规定是针对于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形。而对于您的个案,您是在校学生,假期打工期间提供劳务服务,您未与饭店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因此上述规定不适用您的事件。对于您在假期兼职造成饭店的损失,如您与饭店有协议的应按协议约定执行;若没有协议,在饭店有关于您有过错的事实依据及饭店主张500元是合理的依据情况下,饭店有权向您主张赔偿。但若没有相关依据,或其主张的赔偿金额明显不合理,您尽可以让饭店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另外,无论您是否有过错,无论饭店的主张是否有依据,饭店以扣押身份证的方式来索赔的行为是不合法的,您有权要求饭店返还您的身份证。
(本报记者 林扬阳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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