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释”“假释”一字之差 意思却是大不相同
2019-06-11 11:16:39
来源:福建法治报
张先生:常常听人说起“保释”“假释”,这两者只有一字之差,请问,这两个词到底有什么区别呢?
解答: 刘应标(上杭县检察院检察官):张先生,您好!您所说的“保释”指的是我国的取保候审制度,它是指公安、检察院、法院责令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刑事强制措施,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对取保候审条件作了具体规定。而“假释”是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我国《刑法》第八十一条对适用“假释”的条件作了具体规定。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保释”和“假释”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比较明显的区别在于:1、适用对象不同,“保释”是针对法院判决前,即侦查或者审查起诉阶段,“假释”则是针对已被法院判决的;2、决定机关不同,“保释”一般是公检法均有权决定,而“假释”一般由监狱提出,报法院批准。此外,二者的适用条件和期限也是不一样的。
(本报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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