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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网签工作合同 毁约是否要付违约金

2019-06-25 11:23:1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王同学:我今年大学毕业,毕业前我通过网上招聘,在网上与一家公司签了一份工作合同,合同补充条款约定:报到后用人单位安排毕业生体检,不合格者用人单位有权解除本协议;毕业生未如期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学位证书,本协议无效;违约方需缴纳违约金2000元。眼看就要7月了,我即将毕业,因其他原因,我不想去该公司工作。请问,如果我不去,需要交违约金吗?

解答:
 
何金东(福建恒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同学,您好!从您所说的来看,该网签协议具有劳动合同的特点,故如果在审查整个合同后,确认该合同性质属于劳动合同,则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或赔偿金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如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2)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如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3)劳动者违反法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此,您的情况不符合上述几种法定情形,您不需要承担违约金。
 
(本报记者 陈琦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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