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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那些微信的错误打开方式

2019-07-02 11:03:46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2日讯  近年来,微信以其通信、支付、分享、获取资讯等各种功能极大便利了人们的生活,微信的覆盖面越来越广,逐渐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然而,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微信使用方式不正确,触碰法律红线,可能要吃大亏。
 
抢红包变味:利用微信开设赌场
 
2018年2月1日至2月7日期间,朱某与黄某、林某等人合谋利用微信组织他人进行赌博,并雇佣詹某利用购买的微信号组建了多个“8包单雷9包多雷50-300”微信群,用于开设赌场。微信群成立后,朱某、黄某、林某等人负责邀请赌客进群,詹某负责为微信群记账赔付及日常管理。在微信群中,群员以发红包、抢红包方式参与赌博,朱某、黄某、林某等人利用名为“免死666” 的微信号在微信群中抽头渔利合计24366.97元。
 
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朱某、黄某、林某、詹某等人以营利为目的,以建立赌博微信群方式组织他人赌博,该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最终,被告人朱某、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被告人林某被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被告人詹某被判处拘役4个月18天,并处罚金3000元;各被告人用于作案的手机被判处没收,案涉违法所得被追缴。
 
微商变危商:非法经营获刑五年
 
2016年12月,陈某在微商群中结识了林某,陈某通过朋友圈了解到林某在经营香烟,且招收下级代理,遂联系了林某,当起了香烟掌柜。此后,陈某通过微信发朋友圈、加好友等方式发布香烟销售信息、联系买家。买家通过微信将购买香烟品种、数量、地址以及烟款发给陈某。陈某将买家的购货信息及扣除中间差价后的烟款通过微信转给上级销售商林某后,由林某联系厂家,厂家直接将香烟寄送买家。同时,厂家再将发货信息及快递单号发给林某用于转发给陈某,陈某通过微信将信息反馈给买家,如此循环往复。最终,陈某经营香烟买卖总金额为283467元。
 
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数额达283467元,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最终,陈某被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8万元,其作案手机被判处没收,其违法所得亦被判处予以追缴。
 
借机寻刺激:利用微信约嫖被拘留
 
老年人姜某通过微信“附近的人”功能结识了名为“阿兰”的微友,闲聊中,“阿兰”提出可为其联系有偿性服务。
 
2018年11月21日,姜某想寻求刺激,便在微信上与“阿兰”联系,谈好服务内容后,“阿兰”提供了吴某的电话和地址,姜某到达约定地点后便与吴某发生了关系。后姜某向吴某支付300元嫖资。2018年11月21日,姜某因嫖娼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5日。2018年12月5日,吴某因卖淫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4日。
 
案例提示:微信多“坑”,把握以下要点防“踩雷”
 
1、加强防范意识
 
不要随意泄露个人隐私,微信“附近的人”功能可以让附近的人搜索到你,且确定你的位置。不要在微信中透露过多例如近期出行详细路线、孩子的姓名、学校等个人信息,以防不法分子利用个人信息图谋不轨。
 
2、谨慎交友
 
不法分子常以婚恋交友为幌子,利用微信“摇一摇”“附近的人”“漂流瓶”等“邂逅”功能结识被害人后骗财骗色。对陌生人应保持警惕,从多方面了解对方,不要轻易接受网友见面的请求。
 
3、慎入陌生群
 
在不明邀请人、入群理由的情况下进入陌生群时,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若发现群里在进行发红包赌博、传播淫秽视频或售卖枪支、毒品等违法商品时,应立即点击群界面右上角群聊信息,在投诉界面中,选择相应举报理由。
 
4、不使用微信售卖香烟、伪劣商品、淫秽视频、枪支等违法“商品”
 
香烟作为特殊商品,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许可证才能进行销售,且必须有固定经营场所。用微信售卖香烟,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在微信中售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可能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在微信中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可能构成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在微信中售卖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两支以上,可能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
 
目前,不乏微商因触碰法律红线被判处刑罚的案例,当您计划在微信中售卖某样商品时,请务必在网上先搜索该“商品”的相关新闻,以便了解行业动态及相关法律知识。

(本报记者 黄丽青 通讯员 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