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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乐场游玩摔倒受伤 可否要求经营者赔偿

2019-07-03 12:01:03 来源: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3日讯
王女士:我家孩子在游乐场玩滑滑梯,不小心摔倒了,头碰到地板,磕了一个大包。请问,我可以要求游乐场老板赔偿吗?

解答:
 
刘应标(上杭县检察院检察官):王女士,您好!在一定条件下经营者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本报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张丽萍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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