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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几回菜不犯法? 法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2019-07-09 11:59:06 来源:福建法治报
3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构成盗窃罪
 
前几年,有一款偷菜游戏让不少人玩上了瘾,而有些人却上演了真实版“偷菜”。那么,偷菜究竟算不算“偷”?偷多少会被判刑?一起看下以下案例。
 
 50岁的郑某是南安人。2019年2月7日上午,郑某骑电动车到南安溪美街道一家服装店门口,看到有辆电动车上挂着一袋新鲜明虾,心生歪念,见四周没人后,便偷偷将该袋明虾盗走。
 
一次得手后,郑某大胆起来。2月12日,郑某以同样的手法盗走了他人挂在摩托车上的一只猪脚;2月26日,郑某又盗走他人挂在电动车上的西兰花、岩葱、猪腱子肉和前腿肉。
 
2月28日,郑某被警方抓获。经南安市价格认定局认定,郑某三次偷菜共价值人民币143.65元。审理过程中,郑某向法院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143.65元,并预缴罚金人民币1000元。
 
南安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3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盗窃罪。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郑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被告人郑某已退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43.65元,分别发还被害人。
 
法官释法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3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我省数额标准为3000元以上),构成盗窃罪。盗窃数额虽未达较大的标准,但是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亦构成盗窃罪。所以,千万别以为东西不值钱就偷。偷三次,就可能进牢房。

(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吴序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