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怨偶”终于公平分手
妻子患重病,丈夫却要求离婚,在司法所、派出所和妇联的“法理情”联合调解下。 “真是太感谢了,多亏你们帮忙,我女儿才讨回一个公道。”日前,龙海市程溪镇妇联工作人员在辖区走访,来到吴某某家中时,其父亲吴某不住地对工作人员表达感激之情。 这是一起离婚纠纷案,案件由程溪镇多部门共同组成联合调解小组开展调解。在联合调解小组的多次努力下,吴某某成功拿到其前夫陈某某补偿的治疗费、生活费等共计35万元整。一桩争吵多年且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妻子患重病 婚姻裂痕难修复 龙海市程溪镇陈某某和吴某某相恋后于2014年7月8日登记结婚。婚后,吴某某在怀孕期间患上肾炎,并于2015年1月9日生育一子名叫陈某。不想,双方家庭因吴某某的看病治疗看法不一,产生的矛盾不断增多,导致夫妻分居。不久,吴某某被诊断为尿毒症,家庭经济无力承担,丈夫陈某某起诉至龙海市人民法院要求离婚。 经审理,龙海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女方遂于2016年回娘家居住。据统计,至今已付治疗费用约28.2万元(含医保报销10.3万元),其中,男方在2015年花费10万元左右,但此后在女方住院期间却不再支付费用,所有开支都由女方父亲支付——2017-2018年期间花费约18.2万元(医保报销10.3万元)。吴某某也曾要求陈某某支付医药费,但陈某某表示,他没有固定工作,且无任何经济来源,无力承担吴某某的医疗费用。 调解来相助 夫妻终好聚好散 2016年8月22日以来,吴某某及父亲吴某多次到程溪镇妇联等有关维权部门反映其女儿吴某某与其女婿陈某某婚姻不合的情况,希望有关部门帮忙调解。 知悉情况后,程溪镇妇联主席郭雯静多次电话联系陈某某,欲约其进行调解,但陈某某表示其近期工作忙没有时间参与调解。 2018年6月14日,程溪司法所、派出所、镇妇联、当事人所在村两委干部共同组成联合调解小组对此案再次进行调解,并在调解未果后以其涉及遗弃行为给予陈某某行政警告,陈某某才陆续支付治疗费13000元。 2018年7月26日,由龙海市妇联、程溪镇妇联、程溪派出所、程溪司法所等多部门组成联合调解小组召集双方再次进行调解。当天调解经双方协商达成五条协议,但最后陈某某却拒绝签名,因此调解不成功。 此后,联合调解工作小组又多次召集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程溪司法所所长黄海水一边积极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讲解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一边详细地为双方当事人分析该案所涉及的法律问题。 看到司法所工作人员态度如此诚恳,当事双方同意重新回到谈判桌。经过3天反复协调,最终达成协议,男女双方自愿办理协议离婚手续,之后,男方一次性补偿女方因患病需长期治疗费、生活费等共计人民币35万元整。 次日,女方家属又给司法所打来电话,称双方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后男方还未将补偿费用35万元存到女方的银行卡上,担心男方不会履行。接到电话后,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给男方打电话、做工作,陈某某答应并在第二天将35万元汇至女方银行卡。 (本报记者 洪凌霄 通讯员 陈明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