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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上班出交通事故 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2019-08-28 11:36:47 来源:福建法治报

黄先生:今年6月20日下午,我喝酒后骑摩托车上班,在上班途中转弯处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左腿骨折。请问,这种情况我能申请工伤吗?

解答:

马丽娟(上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黄先生,您好!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申请认定工伤的,申请人需要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且认定书中受伤职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不承担责任,这样才可以认定为工伤。您因自身主观原因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因此,您即使在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也不能认定为工伤。

(本报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钟兰香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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