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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偶儿媳赡养公婆 可否继承老人遗产

2019-09-17 12:29:41 来源:福建法治报

王女士:我丈夫是独生子,在5年前过世,之后我一直赡养公婆,前段时间婆婆去世。请问,我是否可以继承婆婆的遗产?

解答:

马丽娟(上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王女士,您好!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二条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第七条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只要您没有上述继承权丧失的情况,尽了主要赡养义务,那么您就可以在法定继承的范围内继承婆婆的遗产。

(本报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朱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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