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三包”凭证遗失 能否享受“三包”服务
2019-09-25 14:58:10
来源:福建法治报
李先生:我前段时间购买了一个新手机,但是用了没多久手机就坏了,打算拿店里去换,但店员要求我出示当时购买手机的“三包”凭证,否则不能享受“三包”服务。请问,如果手机“三包”凭证遗失了,是否就不能享受“三包”服务了? 【解答】 刘应标(上杭县检察院检察官):李先生,您好!手机“三包”凭证遗失了,并不意味着一定不能享受“三包”服务。我国《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九条第2款、第3款明确规定,消费者丢失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但能够提供发货票底联或者发货票(底联)复印件等有效证据,证明该移动电话机商品在“三包”有效期限内,或者消费者丢失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且不能提供发货票底联或者发货票(底联)复印件等有效证据,但依照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显示的出厂日期推算仍在“三包”有效期内的,应当以出厂日期后的第90日为“三包”有效期的起始日期,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提供相应的“三包”服务。根据您所说的这种情况,您可以先看是否能够找到发货票底联等有效证据,如若不能,则可要求店员为您查询该手机的出厂日期,出厂日期在“三包”有效期内,则可推算“三包”有效期的起始日期,享受“三包”服务。 (本报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蓝洁 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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