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车工移动车辆伤行人 车主应否承担赔偿责任
2019-10-09 14:54:36
来源:福建法治报
郝先生:不久前,我把车开到洗车行进行清洗,因有急事,我交完洗车费并开具洗车票据后,将车交给洗车工就离开了,并说好两个小时后取车。不料洗车工在移动车辆时,不慎将路过的妇女梁某及其怀里抱着的孩子撞伤,住院费花了近15万元。梁某向洗车行要求赔偿,而洗车行却向梁某强调说我是该车车主,应该由我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请问,因洗车工移动车辆撞伤行人,我作为车主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解答】 吴阳显(政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郝先生,您好!首先,需要厘清两个方面的问题,即:怎么赔偿?谁来赔偿? 其一,怎么赔偿?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事故双方按责任比例依法赔偿。 其二,谁来赔偿?您把车开到洗车行要求洗车,即与洗车行之间形成了承揽关系,对于具有汽车维护资格的洗车行的选择没有瑕疵,并且对于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的损害不承担赔偿责任。所以,洗车行以您是该车车主,要求您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没有法律依据。 由此可以看出,撞伤行人是因洗车工移动车辆造成的,事故责任在于洗车行,作为该车车主的您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本报记者?汤仙念 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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