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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戚与他人盗窃被诉 同伙为何没事被释放

2019-10-22 11:07:20 来源:福建法治报

温女士:我有一个亲戚有抢夺和两次盗窃的前科,这次又和他以前一起抢夺的人去盗窃,盗了一辆电动车和两个电瓶,价值2700元左右,可为什么我的亲戚要被起诉,而那个同案人却没事,被释放了?

【解答】

马丽娟(上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温女士,您好!根据您所提供的信息分析,两个同案人被作出不一样的处理的原因应该是两个人的前科情况不同。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盗窃罪的起刑点是3000元,且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可以减半计算,所以是1500元,您亲戚有盗窃前科,又再次盗窃超过1500元的物品,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而他的同伙只有抢夺前科,没有盗窃前科,所以未达到3000元的数额标准,不构成犯罪,但应当受相应的行政处罚。

(本报记者 陈章群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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