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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闺密因债反目 法官调解打开心结

2019-11-07 11:58:54 来源:福建法治报

好友之间偶尔借款帮忙解决燃眉之急是人之常情,但及时还清欠朋友的债务也是好友之间保持信任的必要条件。近日,平潭法院执行局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因债务反目的昔日闺密最终握手言和。

2015年3月,林某因投资生意资金短缺向陈某某借款11万元,至2017年11月仅偿还了部分利息。此后,陈某某多次向林某要求偿还借款本金及余下利息无果,2018年12月一怒之下将林某诉至平潭法院。经法院判决,林某需偿还陈某某借款本金11万元及相应利息,但至今年1月均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故陈某某向平潭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林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并传唤林某到法院。在与林某谈话后,执行法官了解到其一直未还款并非故意拖欠,而是近年来因投资失败,经济确有困难,一时间难以全部还完欠款本息,且其与申请人系多年好友,昔日关系十分要好,希望执行法官能从中调解,让其分期履行。执行法官通过电话向陈某某转达了林某的想法,但陈某某情绪十分激动,称要与其老死不相往来,要求对方立即连本带息一次性还清。执行法官在充分了解双方诉求及现实条件后,将双方约到了一起,从家长里短聊到工作生活,向双方释法析理,耐心调解,促进双方洽谈。最终陈某某与林某相谈甚欢并自愿达成了和解协议,陈某某在了解到林某的生活困难后主动放弃了借款利息,林某也如约履行了第一期的3.5万元欠款。

调解启示》》》

友谊不可能在失信中开出灿烂的鲜花,只有用诚信才能更好地架起人际交往中的桥梁。这样的桥越多,社会就越和谐美好。

(张州萍 陈海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