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小孩由前妻抚养 付多少抚养费是合适的
2019-11-26 14:31:37
来源: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26日讯
王先生:我和前妻离婚后,小孩跟前妻生活,我每月付抚养费给前妻,我想知道,抚养费付多少才是合适的呢? 【解答】 马丽娟(上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王先生,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朱平欣 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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