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骑车回家摔伤 同饮者是否应担责
2019-12-09 13:21:4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王女士:一天晚上,我丈夫和几个朋友出去喝酒。当晚我丈夫并没有表现出醉酒的情况,他的朋友以为他没事也就放心让他一个人骑车回家,结果在路上把腿摔骨折了,做手术花了一大笔钱。请问,像这样的情况,我能找我丈夫朋友索要经济赔偿吗?这种情况责任应该如何认定? 【解答】 何劲东(莆田恒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女士,您好!首先,您丈夫作为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知道喝酒过量会导致生理功能受损,行动变缓,但其仍自己酒后骑车,其对酒后骑车负有最直接最主要的责任。而他的朋友是否需要赔偿,应视其有无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之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如他的朋友对您丈夫有劝酒行为,一定程度促进对方放任喝酒,另一方面也未履行同桌饮酒人的注意义务,则有可能对您丈夫的受伤具有一定的过失。如果您丈夫当时并没有出现醉酒的情况,若要求他的朋友必须履行护送义务,则对他朋友来说明显要求过高。所以,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再结合有关法律法规,综合判断一起喝酒的朋友是否需要赔偿。 (本报记者 陈琦 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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