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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必须提供口罩吗? 若不提供,员工可以拒绝上班吗?

2020-03-10 18:04:0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目前,受疫情影响,除疫情较重的一些地区外,大部分省份已陆续复工。疫情期间单位应不应该给职工提供口罩?上班期间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算工伤吗?延迟复工工资怎么算?单位经营困难可以适度降薪吗?这些问题备受关注。让我们听听福建法森律师事务所律师们的解答。

林黎晖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不同人群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口罩选择和使用技术指引》规定,室内办公环境的人员属于较低风险暴露人员,建议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疫情期间,结合各地政策,如北京市疾控中心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公众佩戴口罩指引》,处于多人办公环境下的工作人员,办公环境宽松、通风良好,且彼此间确认健康状况良好情况下可以不佩戴口罩。

因此单位有义务确保办公环境安全卫生,确保办公环境宽松、通风良好,员工健康状况良好前提下,可以不配置一次性医用口罩。

疫情期间,上班的形式并非只有现场办公一种形式,对于非必要现场办公的,建议企业可选择灵活办公形式,如远程办公、网络电话居家办公等。如必须现场办公,建议配置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员工因按劳动(劳务)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不能以单位不提供口罩为由,拒绝上班。

(本报记者 王淯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