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单位安排职工疫期在家工作,可以适度降薪吗?

2020-03-13 17:36:14 来源:福建法治报

陈志煌(福建法森律师事务所律师):在家办公,也是办公,劳动者也提供了劳动。原则上来讲,企业安排员工在家办公,应该正常支付员工工资,在家办公不得降薪。但是,各单位工资结构不同,有些单位薪资构成中含有绩效工资,一些出外勤的工作等等无法完成,单位根据单位已有的绩效考核制度核算绩效工资(适度降低)也合法。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规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与员工进行协商。但这种协商注意需员工进行签字确认。

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地规定的办法执行。

(本报记者 王淯滢)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