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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空调外挂机 俩邻居闹上法庭

2020-04-03 15:37:07 来源:福建法治报

法院:相邻权纠纷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昔日的平层楼房逐渐被小区套房替代,居住环境的狭窄,使得一些邻里关系变得剑拔弩张,稍有不满,隔壁的“陌生人”即成为“仇人”。平潭某小区的郑美丽(化名)就因看不惯邻居小马(化名)空调的摆放位置将其告上法庭。

郑美丽与小马是同楼层的左右邻居,房屋装修时,双方在相邻的楼房外墙体各安装了2台空调外机,其中,靠近郑美丽房屋北卧室窗口的两台空调外机属郑美丽安装;余下两台一大一小靠近小马房屋客厅窗户位置的空调外机属小马安装。

郑美丽认为小马未按开发商给其预留的空调位安装空调外机,而是强行安装在预留给郑美丽的位置的行为不仅侵犯了郑美丽的空调位使用权,多台空调外机的声音更让她夜不能寐。小马则认为其将空调外机安装在自己房屋外墙上没有任何不当之处,开发商设计的空调位仅作为参考,该设计不符合人性也不具有约束力,要拆除的话也应当是郑美丽将其安装的空调外机拆除,双方因此争执不下最终闹上法庭。

法院审理:

经审理,平潭法院法官认为,建筑物的外墙属于建筑物的共有部分,业主对建筑物的共有部分享有共同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相邻方对共有部分的管理使用应尽合理义务,不得影响损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本案中,从开发商提供的该层施工设计平面图看,小马安装外机的墙体系开发商预留给郑美丽的空调外机安装位置,小马在该处安装大功率空调外机,距郑美丽房屋北卧室窗口不足3米,所产生的噪音和热风对郑美丽生活确有一定影响,但若要求小马将两台空调机全部拆除容易进一步恶化郑美丽与小马的邻里关系。据此,本着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判决小马拆除其安装的大型空调外机,小马收到判决后表示认可并依照履行。

法律课堂:

什么是相邻权纠纷?看不惯邻居的行为是否可以诉讼解决?

相邻权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权利时,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者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是对所有权的延伸和限制。其中常见的相邻权纠纷主要包括因宅基地使用、用水、排水、修建、施工、排污、通风、采光、噪音等产生的纠纷。权利人在保持忍让、克制的基础上,相邻方出现上述问题无法协商解决的,权利人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确给相邻方造成妨碍的,应当排除妨碍。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

【相邻关系】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九十二条

【使用相邻不动产时避免造成损害】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本报记者 陈菁 通讯员 丁炎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