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响无法营业 期间房租该不该减免
2020-04-21 16:01:05
来源:福建法治报
王先生:我开了一间小食店,但受疫情影响,今年春节过后的一两个多月都无法正常营业,家庭收入严重减少。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房东减免疫情期间的房租? 【解答】 马丽娟(上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王先生,您好!很多人谈到减免是情分,不减免是本分,现在我们从法律的角度来谈这个问题。我国《合同法》第11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已明确表示此次肺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因此受地方政府防疫管控的影响必须关闭的营业场所,疫情是造成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直接原因,因此出租人应当减免营业场所空置期间的租金。对于自住性质的房屋租赁,如果受疫情防疫影响,而无法返回出租屋的,提供政府发布的交通管控、封城等通告,作为不可抗力的证据,可以要求出租方减免租金。所以,此次肺炎疫情下满足以上条件的租赁方要求房东减免房租是合理合法的。 (本报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吴伟芳 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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