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承诺赠送物业费 物业公司要求缴交咋办
2020-04-22 15:57:52
来源:福建法治报
李先生:我买房的时候,开发商承诺赠送给我一年的物业费,现在物业公司要求我缴交物业费,我能拒交吗? 【解答】 马丽娟(上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李先生,您好!开发商作出免收房屋买受人物业费、免收赠送面积内物业费的承诺,如未经物业服务企业的认可,对物业服务企业没有约束力,业主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交纳物业费。 对于尚未出售的房屋,物业服务企业与开发商之间达成的免收建设单位物业费的承诺,应当认定无效。物业服务具有整体性,服务内容为公共部位的维护和管理及公共秩序的维护,物业服务的成果由小区全体业主共同享有。同样享受到物业服务,物业服务企业免除部分业主物业费,对其他业主是不公平的。而且,免除个别业主的物业费,可能造成服务经费相对不足,影响服务质量,侵害全体业主的利益。 (本报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朱平欣 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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