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在逃人员到派出所“咨询” 当场被抓获算自首吗?

2020-05-22 15:42:26 来源:福建法治报

王女士:我侄子去年参与了一起打架斗殴事件,民警到现场时他已经离开,今年外出务工回来后听说民警找过他,因为心里没数就到派出所让民警查询一下自己是不是网上在逃人员。经查询,我侄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列为网上在逃人员,民警将其当场抓获。请问,我侄子这样属于自首情节吗?

【解答】

马丽娟(上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王女士,您好!我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法律意义上来说,自首有两个构成要件:“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投案是构成自首的基本条件,但如果投案后不如实供述,也不构成自首。根据相关规定,“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您侄子明知自己可能是网上在逃人员,主动来到公安机关,未逃跑也未抗拒抓捕,可以认定其是自动投案,能不能认定为自首则要看其归案后能否如实交代犯罪事实。

(本报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吴红娟 整理)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