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爷爷过世伯母欲独占遗产 如何保障合法继承人权利

2020-06-09 15:57:0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王女士:我爷爷过世留下20多万元财产,我伯母把这些钱都占为己有,她说奶奶由她来赡养。我奶奶有点老年痴呆,我父亲和家里人认为应该把爷爷留下来的钱存在奶奶账户上,这笔钱要先保证奶奶的养老。但伯母就是不肯把钱拿出来。请问,我们应该怎样做才能保障奶奶的合法权益?

解答:

何劲东(莆田恒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女士,您好!您爷爷去世后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为遗产,除爷爷立有遗嘱外,应按照法定继承继承,也就是遗产应属于爷爷的所有合法继承人,包括您的奶奶、您的父亲以及您爷爷的其他子女等等。现在,您的伯母擅自将钱占为己有,侵犯了其他继承人的权利。故第一步应处理爷爷的遗产,您父亲可以以继承人的身份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分割遗产。其次,对于您奶奶继承爷爷遗产的财产部分,以及奶奶的个人合法财产,如何避免让您伯母占为己有呢?鉴于您奶奶可能存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分辨认自己行为的情形,您父亲作为儿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您奶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监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本报记者 陈琦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