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用假房产证抵押骗钱 两名男子被判缓刑

2020-06-12 16:56:43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12日讯 靠着一张假身份证、一张假房产证,明溪两名男子诈骗了不少钱。?近日,明溪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审理,这两名男子均被判处刑罚。

2018年6月,丁某强与温某进商议伪造一张居民身份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以假的房屋所有权证作抵押骗取他人钱财。于是,他们通过街边小广告找人制作了一张带有温某进照片,名为“吴德权”的假居民身份证和假房屋所有权证。

2018年6月29日上午,丁某强拿着“吴德权”的假房屋所有权证向侯某抵押借款,被侯某拒绝。丁某强不死心,便把目标转向张某昌。他以房屋所有权证作为抵押骗取被害人张某昌的信任。张某昌为其担保后,顺利从侯某处骗得人民币30000元。

同日下午,温某进在丁某强经营的手机店内,向张某昌出示姓名为“吴德权”的假居民身份证冒充“吴德权”,从而骗取张某昌的信任,二人又以“吴德权”假房屋所有权证抵押借款为由,向张某昌骗取人民币20000元,为此被告人温某进以“吴德权”的虚假身份写了一张50000元借条给张某昌。

2018年9月15日,温某进再次以“吴德权”的虚假身份及假房屋所有权证抵押向张某昌骗取人民币19400元。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丁某强、温某进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判决被告人丁某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判决被告人温某进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法官释法:

如果遇到有人拿房产证抵押借钱时,一定要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那么,如何识别房产证的真伪及房产证用于借款抵押的法律效应呢?

识别房产证真伪的唯一有效方法就是到房管部门查询:在债权人与债务人双方签订房产证抵押借款合同之前,债权人可以到房管部门进行房屋产权状况查询,了解该房屋的所有人名称、产权证号、登记核准日期、建筑面积、房屋设计用途、权利来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被查封等信息。这也是查询房屋产权状况是否正常的基本、安全的方式。

此外,不动产的抵押需要进行抵押登记,未经抵押登记的 ,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案当中,被告人拿着虚假的产权证明进行抵押,被害人未到相关部门查证,以至犯罪分子诈骗成功。即便这个产权证是真实有效的,但为了保障自身权益,也需去不动产管理部门进行核实,办理抵押登记。

(本报记者 黄丽青 通讯员 张平 杜丽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