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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欲独占父亲的财产 胁迫订立遗嘱是否有效

2020-06-12 17:00:32 来源:福建法治报

吴先生:我的亲戚李大伯年已古稀,他多次表示,一旦去世,留下的2套房子以及几十万存款由其儿子和女儿平分。然而,李大伯的儿子一直想独占父亲的财产,还趁家人不在逼迫父亲立下将所有财产归其所有的遗嘱。请问,这份遗嘱有效吗?

解答:

袁其锋(上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吴先生,您好!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因此,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该份遗嘱是李大伯受儿子胁迫所订立的,那么,该遗嘱是没有法律效力的。遗嘱无效后,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每个法定继承人都有权利继承财产。

(本报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钟燕辉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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